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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下设机构2个:综合室和纪检监察室。

 

一、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1.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筹备组织有关会议、活动。

2.负责相关制度制定及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及报送工作。

3.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章管理、公文办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对学校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开展政治生态研判。

6.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

8.负责信访举报登记、流转、处置和反馈等工作。

9.负责审理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10.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11.参与二级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考核。

12.负责学校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体建设,及时更新纪检信息、发布新闻,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13.负责工作相关资料的归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档案室管理工作。

14.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及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发放工作。

1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1.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4.负责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处置,并负责做好办案安全工作。

5.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6.负责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7.负责工作相关资料的归档,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系统登记、上报工作;负责管理谈话室。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11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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