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书记:把清廉为官、事业有为融进干部血液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3-08 07:58

 

  《党风廉政建设》2015年第2期刊登了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体会文章,现摘发文中部分内容。  

 

  在当前社会生活深刻变革、思想文化激烈碰撞、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背景下,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把住底线还不够坚决,没有真正把“清廉为官、事业有为”融进自己的血液中。每一名党员干部要通过强化学习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线,在行动上防微杜渐,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清醒人、明白人。

 

  要坚定信念,筑牢防线。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的那一刻,信守清正廉洁就应该成为我们矢志追求的理想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只有在精神上思想上富有了,把崇清守廉视作一种价值去体现,作为一种信仰去坚守,当作一种目标去追求,一时一刻都不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才能在困难逆境中“我自坚如磐石”,才能在风险诱惑中“我自岿然不动”。

 

  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知易行难,行廉不易,守廉维艰。把廉洁要求外化于行,形成习惯,每名党员干部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不为谋求个人利益而为所欲为,不为谋求明哲保身而“为官不为”,不为谋求职位升迁而采取旁门左道,对名利始终保持一颗“素心”、“平淡心”,对工作始终保持一股激情与冲劲。

 

  要敞开胸怀,接受监督。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对待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方方面面的监督,要善于在监督的环境里干事,乐于在监督的氛围中行动,把监督当镜子,经常照一照,时时检查和纠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正做到为党为民、两袖清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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