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14:1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有效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重大课题。不断加大有效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对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努力构建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健全组织,专门机构预防腐败。从目前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在预防工作上的力量投入还相对薄弱,思想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质准备方面都还不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是预防腐败的组织保证,而成立专门的预防腐败机构是重中之重。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有些根本性、综合性的源头预防腐败措施,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才能有效实施,专门的预防腐败机构可以在其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保证目标实现。尽快成立专门的预防腐败机构,深入腐败高风险领域和部位,建立腐败预警机制,推动制定、实施预防腐败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积极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切实提高预防腐败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确保重点,政府领域预防腐败。要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途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从教育、监督、风险点排查和项目后评价等方面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政府投资监管体系,打造廉洁、高效的工程项目。同时,在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加强预防腐败工作,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和人员,围绕教育、制度、监督、纠风等内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制度,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预防、监督的保障作用。
拓宽视野,社会领域预防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工作,其覆盖范围除了党政机关外,还应包括非公企业、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拓展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和覆盖面,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整体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宣传和引导,让非公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充分认识实施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将有效预防腐败工作和治理商业贿赂、查处职务犯罪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用预防腐败的理念和过程监控的方式降低非公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的经营活动风险,做到用教育凝聚人心,用制度规范行为,用监督保驾护航,使预防腐败工作在社会领域不断发展壮大。
溯源求本,制度建设预防腐败。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根本性因素,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是预防腐败工作是否成熟和规范的重要表现。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预防腐败工作的始终,努力形成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建立一套使干部不愿腐败的自律制度、不敢腐败的惩治制度、不能腐败的约束制度、不易腐败的防范制度,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找准制度建设的盲点、重点和难点,强化制度创新、完善制度体系,使各项制度互相衔接、环环相扣,提高制度的“原动力”。同时,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与时俱进,运用科技预防腐败。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以计算机网络应用为代表的信息科技,已经融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与此同时,在新的形势下,腐败案件的范围、手段和规模等也出现了新的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益复杂化、隐蔽化和智能化,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呈上升趋势。因此,要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手段开展预防腐败工作,不断将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引入反腐倡廉建设中,把电子监察、风险预警等实用手段延伸至公共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通过以从政行为的科学规范、业务程序的全面内控为基本方向,以廉政风险点实时监督、透明公开为基本功能,以公共服务流程再造、管理升级为基本标志,切实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作者沈斌系江苏省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