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安康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经学院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3月27日

 

安康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第一次把纯洁性建设纳入到党建的主线中来;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位一体”。在新的形势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按照中省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真正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努力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依据党章办事,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学校中心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排除工作推进中的障碍。坚持述职述廉方式,强化“三位一体”考核,促进院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安康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式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各单位的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奖助学金发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抓好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4.认真落实“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安康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实施细则》。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

5.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开展岗位教育、示范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大对院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追究,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思想道德防线。

6.扎实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丰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课堂,加强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营造崇尚廉洁、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三、抓好制度建设,提升源头防腐力度

 

7.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升学校预防腐败的工作水平。

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配套建设。根据学校的发展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建立起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有效的防止腐败的机制。

9.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抓好中省各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自觉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

 

四、抓好阳光治校,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10.加强民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完善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公开力度,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夯实“阳光治校”的民主基础。

11.开展阳光治校。持续抓好“阳光招生”、“阳光收费”、“阳光财务”、“阳光基建”、“阳光采购”、“阳光校务”、“阳光党务”等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拓展创新“阳光”形式,推进“阳光治校”向纵深发展。

12.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重大决策、干部人事、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评建工作推进情况等关键环节和领域的监督,规范权力,阳光运行。

 

五、抓好案件查办,坚决惩治腐败

 

13.加强案源收集和案件查办。拓展案源信息渠道,加强对案源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严肃查办案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件和严重损害师生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教育收费、招生徇私舞弊以及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商业贿赂等案件;创新办案机制。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惩治腐败案件的整体合力;按照省教育纪工委要求,做好案件统计和报送工作。

 

六、抓好行风建设,维护师生切身利益

 

14.规范收费行为。坚持收费检查制度,认真抓好学期开学收费行为的规范管理,着力加强面向社会、面向学生的收费行为的规范审批,加大收费和使用情况的审计。杜绝私设小金库乱收费行为,维护师生切身利益。

15.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规范高校科研行为三个文件的规定,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16.加强师德师风和学术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教师从业行为的监管,教育和引导教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把学风、学术建设贯穿到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当中,加强学风监管和学术诚信建设,坚决治理学术腐败、学术不端、学术失范行为;加强教育行风举报投诉的办理,加强对重点投诉的督办和通报。

17.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努力配齐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严守纪律、转变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师生、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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