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按照陕西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纪发〔2011〕10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将开展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成立教育收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书记、纪委书记闵小平任组长,纪委副书记苏汉青任副组长,学院办、学工部、监察处、计财处、数学系、经管系、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处,王新民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安排
按照要求,组织做好各院系、各相关部门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公示栏、专题会议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9月28日前,各院系、各相关部门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院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办公室。学院纪委9月底将检查情况归纳统计,总结上报。
三、检查内容
1.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重点是高校奖助学金的使用和监管情况。
2.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是学院内涉及收费的院系、部门的教育收费是否存在违规乱收费情况的行为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按时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学院教育收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要检查的工作计划、安排、举报电话在学院纪委监察处网站公示栏公开,听取师生反映,接受师生监督,并组织对相关院系、部门进行检查。
举报电话:3261865,举报邮箱:jw@aku.edu.cn
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