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出新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八小时以外”12事项重点监督
2016-05-01 《南方日报》( 2016年05月01日 第A01版:要闻)
12项重点监督事项
1.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
2.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
3.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4.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或收受他人不正当利益;
6.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和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兼职取酬;
9.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
10.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
1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12.其他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