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七条“禁令”

(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不许“跑官要官”;
(3)不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4)不许参与赌博;
(5)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6)不许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超标小汽车;
(7)不许违反规定多占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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