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工纪〔2012〕7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结合委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制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2827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委厅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制约监督为手段,着力构建权力运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委厅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将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立足规范岗位管理、部门管理,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理清管理事项,分析查找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防控措施,提高干部和党员接受监督、参与监督和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形成权责明晰、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科学管理体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清廉公正、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有力加强各单位(部门)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为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打造良好环境。

 

      三、基本原则

 

      在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突出重点,健全规范。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规范程序、制约权力等有效办法,把防范措施落实在权力运行之中,规范用权行为。二是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着眼预防,压缩权力部门或单位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机制。三是公开透明,依法处置。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公开权力内容和办事规则,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使干部和管理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对防控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委厅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希文

      副组长:梁宝林 郝利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纪工委(监察室),负责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由张春校任办公室主任、韩忠诚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干部处、审计处等部门参与配合。

 

      五、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工作内容。紧密结合各单位(部门)的业务工作,以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突出重点岗位,针对干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通过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

 

      六、风险排查与风险分级

 

      (一)界定廉政风险点的基本标准和原则。具备以下基本标准中三项及以上的,确定为高风险级别;具备以下基本标准中两项的,确定为中风险级别;具备以下基本标准中一项的,确定为低风险级别。

      1.掌控权力或公共资源,可能利用其为本人或他人带来不当利益和好处(包括名誉地位),从中谋求私利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2.权力较大、较灵活,有自由裁量权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3.权力运行需要公开、需要民主决策、需要加强监督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4.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5.属于发案较频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部门及工作岗位。

 

      (二)风险分级。根据权力的重要性、发生腐败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将廉政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即:

      一级风险点:发生风险的可能性最高且后果严重,可能对委厅的形象、名誉、经济等方面造成重大损失;

      二级风险点:相对容易发生风险,可能危害到委厅或各单位(部门)利益,不利于干部的培养和保护;

      三级风险点:具备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在一定范围内有危害,但影响相对较小,消除后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七、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学习阶段(20128月)。机关各处(室)要通过召开处(室)务会,厅属各事业单位通过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党员大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与自身发展的紧密关系,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及早及小化解风险、保证自身不犯或少犯错误的有力措施,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129月)。主要是通过采取三条途径,查找三类风险。对初步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要按照处(室)内部互评重新查找公示并听取意见反馈本人再次修正风险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审核返回本人确认报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程序查准、查全、查深,集体研究,确定风险等级,确保廉政风险查找工作全覆盖。

      1三条途径

      一是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工作方式,查找出本处(室)、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是利用投诉举报、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搜集岗位廉政风险点。

      三是以其他地区、其他部门发生的一些腐败问题,查找对应部门、对应岗位、对应环节的廉政风险点。

      2.“三类风险

      一是查找岗位职责风险点。各级工作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责,查找并分析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量裁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领导岗位,要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中层岗位,要重点查找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发生或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二是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各单位(部门)要对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梳理相应的工作流程,对自由量裁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明确。

      三是查找制度机制上的风险点。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对本单位(部门)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将一些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查清制度或机制上存在的风险点。

 

      (三)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1210—11月)。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几个方面,针对每一个风险点提出控制和管理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查找出来的风险点,认真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内控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特别要制定对相关权力运行的管理监督和制约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并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委厅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直属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统筹安排。各单位(部门)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推动本单位(部门)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本单位(部门)中心工作统筹安排,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发现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调整方法,完善措施。

 

      (三)抓出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主动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工作落实抓出实效。

 

 

      附件:

      1.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廉政风险点登记表

      2.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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