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措施的有效贯彻落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重点任务

1.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任务的落实,拓宽廉政教育渠道。继续坚持办好廉政教育培训班。配合省纪委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省管干部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

2.发挥教育系统教学科研优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全面完成省纪委下达的调研任务,争取拿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调研报告或信息稿件。

3.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抓好中央、省委出台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廉政法规制度,增强党员干部执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促进制度的落实,推进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有关业务处室要按照陕教工纪〔2008〕4号文件的要求,做好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及协办工作任务。

4.利用机关网站和高校校报校刊及校园网,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宣传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成果,宣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

 

二、落实工作责任

1.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教育任务,由机关党委负责,办公室、干部处、纪工委、宣教处等处室参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由干部处负责;省管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由干部处、纪工委配合参与。

2.高校的惩防体系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调研任务由纪工委负责,各相关处室参与。

 

三、做好自查工作

1.时间安排

根据省纪委安排,于5月底前,各单位要对2008年以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6月份,组织检查组,由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开展专项检查。教育系统的自查工作从5月10日开始,5月31日结束。分为两个阶段:5月10日至5月19日为自查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为总结、整改阶段。

5月27日前委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将自查报告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汇总后形成自查报告报纪工委。各高校纪委务于5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育纪工委。

2.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的自查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纪工委负责汇总资料,并起草教育系统的自查工作报告。

3.自查内容

这次自查的主要内容是:各校、各单位履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情况;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省纪委六次全会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部署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作风、惩治任务落实情况

4.督促检查

在自查的基础上,6月份,由委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对各校、各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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