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处级党员领导人员2021年民主生活会开展监督的工作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党委《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处级党员领导人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的要求,学校纪委拟对二级党组织2021年民主生活会开展监督具体安排如下

一、监督时间

各二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

二、监督方式

纪检监察人员列席部分二级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三、监督内容

1.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程序是否落实到位。

3.班子成员处级干部是否按照要求认真撰写检查材料,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

4.是否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对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个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是否逐项作出说明

四、监督要求

1.会前从严审核把关,确保质量效果。监督人员主动与二级党组织书记沟通了解或抽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剖析查摆问题不深入、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说明、组织谈话函询的问题未说清楚等情形,要及时指出、反馈修改。

2.会中敢于较真碰硬,及时提醒纠正。列席民主生活会,发现需要及时提醒的情形,口头或书面向主持人反映,并由其提醒;出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等严重问题时,立即制止,必要时经请示报告后可以中止会议。民主生活会结束时,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和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点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3.会后进行总结报告,推动整改落实。对民主生活会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填写《安康学院二级党组织2021年民主生活会监督情况登记表》,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附件:

1.安康学院二级党组织2021年民主生活会监督人员安排

2.安康学院二级党组织2021年民主生活会监督情况登记表

 

 

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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