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廉政新规定》(2014)的通知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年多时间来,党中央、国务院等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关于廉政的重要规定。今年3月,人民出版社编写出版了《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学校纪委为两委委员、各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处级干部配发此书,方便广大党员干部和各党组织学习贯彻这些规定。今年以来,中省市有关部门和学校党委在学习领会和深入贯彻廉政工作中又有一些新举措、新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有明确要求,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解决“四风”问题、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都做出明确规定,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管控、对干部婚丧办理、对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都给出了具体要和处理办法。

 

为了继续深化党中央、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利于我校党员干部和党组织学习贯彻廉政新规定,学校纪委选编了《廉政新规定》(2014)(以下简称《读本》)。《读本》分两个专题,对今年以来中省市和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安排部署、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进行了梳理,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辅助材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原著和讲话原文的同时,组织好《读本》的学习,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院校转型发展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的领会和把握,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安排人员到学校纪委(江南校区行政楼304房间)领取学习《读本》,在职党员人手一册。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261865。

 

 

                    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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