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五一”期间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按照陕高教纪办〔20155号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对此工作的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认真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和学校党委的《约法七条》精神,深刻认识落实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增强自律意识,以教师的标准严格严格要求自己,严禁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二、认真履责。各院系党总支书记是院系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要安排做好五一期间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各项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和纪委同时报告。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组织检查组,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信访举报,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将严肃查处,快速查处。

三、总结报送。各院系各部门对五一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总结,54日前向纪委报送。对违反八项规定等情况的线索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的,将约谈主要领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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