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中省纪委和省高教纪工委对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再提要求。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好近期党风廉政工作,坚决防范“四风”问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认清形势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我党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决不可丝毫放松、丝毫懈怠。节假日期间,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加强对中省精神的学习领会,清醒认识中央抓“四风”整治和省纪委抓“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学校纪委在网站加强廉政宣传,并组织给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手机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强化廉政责任,加强廉洁学习教育,自觉践行《安康学院领导班子“约法七条”》的精神,以上率先,层层传导压力,做好节日防范。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专题部署廉洁过节工作,落实责任人。各院系、各部门廉政责任人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各级检查组的巡视检查。特别是涉及人财物的重点单位,节假日要管理好学校公共资产,杜绝私用。要按照上级要求,除值班必须的公务用车,其他车辆要封存入库;严格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财务支出和报销工作等等。杜绝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病”的发生。

学校纪委节假日期间工作,一是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二级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二是畅通信访渠道,一旦接到信访,迅速开展调查,快查严究,决不姑息;三是开展曝光。一旦发现和查实我下教职工违反“四风”典型问题,迅速上报省市纪委,统一有计划地点名道姓通报情况;四是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节日工作情况。

专此通知。

 

 

安康学院纪委

20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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