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高教纪工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党委同意,现将我校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节日期间纪律意识

抓重要时间节点,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学校各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组织所属党员、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加强对新颁布实施的《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强化纪律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践行《安康学院领导班子“约法七条”》的精神,纠正“四风”,按照责任权限,认真研究和组织落实。

二、强化监督执纪,从严从细加强问责

1.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专题部署廉洁过节工作,落实责任人。各院系、各部门廉政责任人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各级检查组的巡视检查。

2.涉及人财物的重点单位,节假日要管理好学校公共资产,杜绝私用。要按照上级要求,除值班必须的公务用车,其他车辆要封存入库;严格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财务支出和报销工作等等。杜绝公款买送年货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病”的发生。

3.学校纪委在元旦春节期间,组成专项工作督察检查组,对各二级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接到信访信息后,迅速开展调查,快查严究;要坚决进行曝光。一旦发现和查实我校教职工违反“四风”典型问题,迅速上报省市纪委,并在有关范围进行点名通报;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及时总结上报。

专此通知。

 

 

安康学院纪委

2015年12月31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06001643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