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坚持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市有关规定和校党委有关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师生身边的“四风”问题。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作出安排,提出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宣传教育力度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约谈、坚决纠正。

 

二、严格执行规定节日期间严禁借机违反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赠节礼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私人会所消费等有违党员和教师形象的有关活动。

 

三、严格执纪问责。纪委监察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出一起,严格问责,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09153261865,326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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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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