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纪委委员:
按照党委和省高教纪工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对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临时分工
鉴于纪委人员变化,现将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工作进行重新分工,如下。
二、工作要求
按照校纪发〔2014〕3号关于印发《安康学院纪委委员联系院系、部门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对照年初纪委工作要点,本学期要持续推进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工作。纪委委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工作,并填写《安康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工作情况记录表》,并按照要求年终向纪委报告。二级学院、部门要主动加强和纪委委员的联系,做好过程资料采集和归档,共同促进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