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工〔2013〕1号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3-01-21  来源:办公室(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专业学校: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3118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政治保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关注民生、促进公平、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扎扎实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1. 以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分阶段、分层次、分专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让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组织开展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进一步坚定师生员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宣传师生员工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积极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新措施、新成就。

    2. 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质量,抓好党性教育,强化党员管理。指导中小学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 加强高校和厅属中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公开选拔校级领导的办法,开展无任用民主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制定《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制,推动高校党委、厅属中专按规定换届。加大高校、厅属中专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健全培训机制,提高高校、厅属中专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做好高校、厅属中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高校、厅属中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综合研判。

    4. 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模式和方法,加强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院校职业道德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点增强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宣传陕西精神,深入开展向侯伯宇、赵瑜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先进模范进高校”活动。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培训、管理,推进研究生辅导员配备工作。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5.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大力推动“阳光治校”。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腐败案件

    二、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完善教育工作体制机制

    6. 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召开全省教师工作会议。弘扬高尚师德,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加快推进高校师德建设改革创新。开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招生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好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做好“特岗教师”、农村教育硕士招聘工作,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实施“骨干带动、全员提升”战略,启动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扩大“名师大篷车”受益面,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待遇,推动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在县域内合理流动。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培训工程”。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

    7. 推动落实教育事业各项投入政策。推动建立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投入政策,完善高等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政策,推动建立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外资贷款项目管理和立项工作。深化高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建立教育资金监控系统,扩大高校预算公开试点,开展经费统计分析。

    8. 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抽查审计10所省属公办高校,重点是预算执行、工程建设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对民办高校2012年财务收支及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对厅属单位2012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省属公办高校开展预决算审计、建设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资产管理审计和科研等重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市县教育部门加强对重点项目和资金的内审监督。

    9. 强化教育督导。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报请成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完善服务型、发展性督导评估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对大中城市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24个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与评估认定工作,申报国家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5个,创建“双高双普”县5个、教育强县2个,对3所高职院校进行督导。启动第二轮(20132015年)“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创建20个标准化县级教育督导机构。

    10. 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条件保障,督促协调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争取设立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组织教育督察员开展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指导有关高校做好设置工作。指导省属高校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引导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偏远地区一线教师倾斜。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11. 深化依法治教。推动《陕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制定《陕西省教育厅行政执法制度》,修订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组织各类学校上好秋季开学“法制第一课”。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加强教育社团管理。

    12. 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新模式,推进国外知名大学、优势专业来陕合作办学,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推动各类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扩大来陕留学生规模,提高留学生层次。做好出国留学工作,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家全额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加强对自费留学中介机构的监管,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来陕工作。做好三星电子公司外籍员工子女就学的协调工作。做好国(境)外捐赠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管理。办好孔子学院、孔子课堂。

    13.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创建工作,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启动“班班通”建设项目,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做好教育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加快教育管理业务系统建设进程。加强电子学籍管理。建设教育教学与学习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数字教育资源。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开展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

    三、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推动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14.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召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表彰会。确保2012年开建的325所公办幼儿园如期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39所。组织实施农村利用闲置校舍建设幼儿园项目、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探索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运行和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帮扶民办普惠园和企事业办园。做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培训推广,促进科学保教。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做好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建立学前教育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严格幼儿园准入资格,规范办园行为。

    15.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协调推动《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的出台和落实。检查各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落实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县镇学校扩容改造,提高中小学条件装备水平。加强对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指导,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确保进城务工落户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总结推广西安市“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经验,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对口支援。推动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新颁布的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完善质量监测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推广“高效课堂”,深化课程改革。启动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16.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开展普通高中立法调研工作。深入实施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创新人才“春笋计划”。实施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加强普通高中骨干体系建设,开展“省级标准化高中联合督校”活动。充分发挥省级示范高中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17.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市县统筹,开展中职学校达标验收,优化布局和专业结构,重点支持51个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和质量提升工程,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深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贯通,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实施“人人技能工程”、现代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启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项目,推动职业教育校企深度融合。

    18.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入实施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985”和“211”工程高校、省属高水平大学和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出台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办法,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实施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验收,做好新增学位授权审核,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制定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实施“2011计划”,促进协同创新。实施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工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做好“书记市长进高校”活动对接工作,组织高校向地市和企业推介科研成果。

    19.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登记管理。组织实施“民办高校能力提升工程”,管好用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每年3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建设民办高水平大学。推进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民办高校及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的监管。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强年检工作。

    20. 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加快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加快民族聚居社区和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高西藏班、新疆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21. 规范发展继续教育。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动社区教育发展。严格规范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参与继续教育的准入审批及其办学行为。推进高等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与转换机制改革,建设高等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和学分银行,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奠定基础。

    22. 发展语言文字事业。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加强普通话测试管理,开展“推普周”活动。

    四、积极改善教育民生,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23. 加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指导43个县区做好“营养计划”国家试点工作,推进“营养计划”地方试点,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实施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项目,支持其他地区食堂建设。指导15个“营养计划”国家试点县区做好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及运行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系统,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管理水平。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对中小学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检查报告向社会公布。加强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大中小学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提高艺术教育水平。积极开展国防教育。

    24.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推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向辖区内初中分配的办法,开展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试点。落实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稳步提高高考录取率。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

    25. 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健全覆盖各类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孩子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落实国家中职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开展专项检查。做好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审核监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

    26. 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就业指导,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协调组织校园招聘和网络招聘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基层就业项目,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工作,帮助和扶持更多的大学生实现创业,确保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

    27. 全力维护稳定安全。夯实维稳工作责任,建立稳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稳定安全教育培训、情势评估研判、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滚动化解、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重大不稳定因素跟踪督办等机制,督查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强化“农校对接”,加强高校食堂管理。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28. 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教辅管理,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好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加大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设优良学风。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信访工作。

    29. 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实施意见,制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加强对调研结果的应用。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倡导“短实新”的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30. 加强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委厅中心组学习,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分解反腐倡廉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注重干部平时考察,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水平。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提高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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