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发〔2012〕3号关于印发《安康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安康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式管理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

 

安康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式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与考核,按照省教育纪工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陕教纪发〔2012〕1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式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式管理工作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发〔2012〕21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负责具体工作。

二、台账管理的内容

1.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的情况;

2.本年度反腐倡廉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3.领导干部落实“五个一”情况;

4.按要求参加上级召集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情况;

5.完成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办理情况;

6.在市、校级以上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作经验介绍或书面交流情况;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情况;

8.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针对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各院系、各院系、各部门发出函询或质询,各院系、各部门查明原因并及时书面回复情况;

9.年度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纪委、教育部纪检组、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纪工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学校党委、学校行政、学校纪委等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情况;

10.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1.民主生活会落实情况;

12.反腐倡廉制定落实及创新情况。

三、台账管理适用单位

学校各院系、各部门

四、台账管理办法

1.各院系、各部门在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台账管理内容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包括与之相关的会议记录、领导讲话、上级批示、正式文件、经验材料、调研报告、影像等印证材料。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定时通报各院系、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及台账管理情况。

3.实行奖惩制度。台账管理上的内容及上报情况将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视情况加减相应分数。

五、台账管理的工作要求

1.学校各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主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抓落实。

2.各院系、各部门台账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补充和登记。台账登记表中只填写名称,相关印证材料按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和有效举证。

3.各院系、各部门要根据台账管理的内容,收集和整理资料,按A4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存查,另一份于规定时限前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

4.各院系、各部门台账上报的内容要与印证材料相一致,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情况真实,保证台账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不得前后不一、杂乱无序、敷衍了事。

5.各院系、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对敷衍了事、效率低下、延误工作、不能按时上报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依据相关责任进行函询。

    附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台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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