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他说,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3月14日 新华网)
“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振聋发聩,发人深省。近年来,公众反映的官员腐败行为主要集中在规划审批、土地拍卖、政府采购和重大资金项目审拔等领域,这些领域被视为腐败“重灾区”与“高危行业”。因此,必须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公开决策与审批程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遏制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
政务公开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必然要求,也是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的前提条件。预防腐败需要更多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与机制创新。北京市曾制定“领导职位说明书”,小到科员、大到局级的机关干部都有详细的职责标准,职位说明书同时作为评价各级干部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也为官员接受监督提供参照,防范因人设职、人浮于事和滥用公权的不良现象。“职位说明书”其实质就是“权力说明书”,各级政府应通过政务公开,将各部门权力清单以“说明书”的形式公开,以便于群众监督和干部自我约束。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腐败无处藏身。我国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得到实质性的推进。最新的制度规定,县处级副职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大中型国企领导每年须上报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民状况等。其中,财产申报包含个人及家属的收入、房产、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理财产品等。显而易见,这一规定将官员的“个人家事”上升为可能影响到职务晋升和社会评价的“公事”。无论是防止“带病提拔”,综合考量官员的述廉,还是查处群众举报,回应对突出问题的关注与质疑,都将成为不可或缺的第一手资料,以保障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采取零容忍的反腐态势,还需要堵住“后门”。外逃“祼官”越多,腐败分子就越发肆无忌惮。针对“裸官”的出现,深圳在全国率先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为了防止“裸官”外逃,广东省委组织部规定省管干部上任前需报告家属情况;去年4月,中央审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这无疑是从源头预防“祼官”腐败的得力举措。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今年我国首次对“裸官”进行登记,对其进行“特殊管理”。
权力一旦不受约束,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与民争利,甚至恃强凌弱,进而蚕食政府的公信力。从这个意义上讲,贪污腐败无疑是最大危险,也是党和政府所不能容忍的。只有让权力在阳光运作,让干部接受批评与监督成为一种常态,才能让一些人不敢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