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的核心作用不是手术刀而是一剂中药

    当我们谈论社会风气的时候,常有人说,今天的人价值观念扭曲了,“笑贫不笑贪”,小贪小腐早已普遍得不值一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已成一种“常态”了。可是,随便问问身边的人,随机问问街头的人,甚至问问那些锒铛入狱的贪官,认为“贪”是光彩荣耀的几乎没有,都觉得“贪”不好,是可耻的。这时候得出的结论和我们谈论时的感受显然不符,这时候,荣与耻的界限是清晰的。

 

    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

    从社会学的角度观察这一现象,很显然,是人们的行为与内心价值观念发生了背离。造成这种背离的因素很复杂,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群体的行为惯性所形成的社会风气,是看似无形却无处不在的“腐败文化”,加之制度与监督的缺失勾起了心中的“贪魔”,种种因素汇聚成一股“腐败文化”的暗流,冲击着传统的社会文化心理,导致行为与内心的价值观念发生背离。就像电视剧《蜗居》里宋思明那样,“腐败文化”使一些人有“理”有“据”地腐败着。但是,一旦他们身陷囹圄,他们又立刻清醒起来,荣耻分明起来。

    可见,对大部分人而言,他们的价值观念并没有真的发生质的变化。但是,如果任由这种“腐败文化”的暗流蔓延,不但会严重侵蚀整个社会的氛围,扭曲人们的心理和价值取向,而且会给民族文化层面带来灾难性后果。

    而能对抗“腐败文化”的,无疑是具有正面价值导向的廉洁文化。

    说到文化,中国的古籍中,“文”既指文字、文章、文采,又指礼乐制度、法律条文等;“化”是“教化”、“教行”的意思。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而言,“文化”是指以礼乐制度教化百姓。对文化一词的概念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近现代的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对文化的定义就有100多种,比较普遍为现代学者所接受的一个核心观点是“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思想观念和价值,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

    可见,价值观是文化概念中一个比较核心的要素。而体现行为规范的制度,则是价值观念的具体化。

    廉洁文化,既是一种思想观念又是一种价值取向,同时,也包含了制度设计。廉洁文化建设,不单是政治清明、根治腐败、社会治理的需要,也是对中华民族文化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扬。

    有人对廉洁文化建设兴致不高,对廉洁文化是否能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作用心存疑虑,甚至认为反腐败只能以严惩来根治。这是只见当下不看长远的表现。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求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各项配套环节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一个也不能少。廉洁文化不是惩治腐败的“手术刀”,虽然不能刀至病除,立竿见影,但是,廉洁文化却是廉政建设得以推进的社会基础和监督力量,它的教育功用不仅是通过警示带来对惩罚的恐惧,更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转化为个人内在的自觉和对自我人格的尊重。

    廉洁文化建设面向的是全党全社会,不仅是党员领导干部,普通百姓也一样需要廉洁。只有在公众文化层面树立起牢固的打击腐败、腐败可耻的廉洁意识,腐败现象才会失去生存的土壤。廉洁文化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遏制“腐败文化”的蔓延,需要全社会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一点一滴地来扭转。这是极其艰巨的过程,它不仅考验着一个民族在现代文明进程中对传统价值观念的道德坚守,更考验着一个民族面向未来的精神追求。

(董宏君)

本网编辑:A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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