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廉政综述之二:惩防体系建设:标本兼治树清风

——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系列综述之二

 20120927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记者 崔静 周英峰)标本兼治树清风。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大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先后于2005年和2008年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并将惩防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如今,以体制机制制度为支撑的全国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截至2012年7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的159项任务,完成阶段性任务和持续性开展的工作147项,占任务总数的92%。

 

  突出重点 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在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教育的说服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纠风的矫正力、制度的约束力、改革的推动力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加强巡视工作,强化审计监督和法律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

 

  ——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体制、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国有企业以及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工程立项、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办案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7月底,全国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42.51万个,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38万件。

 

  健全制度 形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建立以体制机制制度为支撑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五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深化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共制定法律法规制度100余项,有效压缩以权谋私空间,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逐步减少。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工作规划》的部署,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目前,各法规制度门类中具有基础地位、起到骨架与支撑作用的主干性法规已经具备,与主干性法规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已经体系化。

 

  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等;在强化党内监督方面,颁布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在规范廉洁从政从业行为方面,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在违纪行为惩处方面,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及一系列配套解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一系列配套规章等……

 

  截至2012年7月,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制定涉及反腐倡廉的重要法律法规制度616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涉及反腐倡廉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规定1538件。

督促检查 全面落实五年工作规划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工作合力。

 

  2009年,中央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2010年、2011年,中央纪委连续两年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任务牵头单位,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

 

  在自查的基础上,中央纪委组织检查组对12个省(区、市)、18个中央部门、8家中央企业和4家金融机构进行了重点抽查,对1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任务牵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专项调查和随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检查结束后,中央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分析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检查结果,形成了全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年度综合分析报告,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了检查结果,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改进工作。

 

  为确保2012年底前《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今年初,中央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1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未完成的任务进行了重点督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

 

  据悉,中央纪委监察部目前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下一个五年工作规划,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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