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西安交大领导自我“约法十则”

 

 

高教简报[2014]10

 

 

    为切实提高治校水平,加强自我约束,西安交通大学校领导班子日前制定了“约法十则”,从思想、民主、管理、责任等方面自我提出10条具体要求,并由校领导班子共同承诺:“以上约定,如有违反,甘愿接受群众批评和组织处理。”

 

    这10条具体要求分别是: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勇于承担责任;严格管理分管部门;自觉履行请示汇报制度;做团结模范;创新性开展工作;搞好调查研究;遵守中央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10条具体要求中,每条都有具体内容。比如在第三条“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中明确提出,校领导的第一岗位是管理,第一职责是推动学校发展。校领导要“每天保证在管理岗位工作八小时以上”,“当管理和学术出现矛盾时,以管理为主”;“为全校干部做出表率,以自己的投入带动中层干部的投入”;“努力提高分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第五条“严格管理分管部门”提出,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管理分管单位,“要敢于批评教育,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每半年进行一次分管工作的纵向、横向对比,向学校提交分析报告,并向全校公布”。此外,在《约法十则》中引人瞩目的规定还有,反对消极埋怨情绪和“等靠要”思想;做到不和教师争学术资源、争课题项目、争物理空间、争个人荣誉;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跑项目、跑课题(代表学校组织项目申报的除外);在财经、招生、重大项目、招标、干部选任等方面要办事公开,不给工作带来阻碍,等等。

 

    西安交通大学以《约法十则》的形式,进一步明晰校领导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可以说,这样一种集体的自觉行为,对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及高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具有示范性的作用。高校领导只有从自我做起,主动把自己的利益捆在制度的“牢笼”中,才能不妨碍教师的学术成长,还学术一个良好的生态,进而带领学校实现更好的发展。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约法十则》

 

      1.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自觉学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参加中心组、专题报告、干部培训、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集体学习;结合工作撰写学习心得和政策研究报告,一年1篇以上;带头讲党课,积极为干部培训授课;研究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向着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的方向努力。

 

      2.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服从党委决策,服从校长指挥;分管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密切结合,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组织;坚决落实会议形成的决策和决定事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推诿扯皮;每年在党委常委会上报告一次分管领域的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及时通报分管工作的信息。

 

      3.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校领导的第一岗位是管理,第一职责是推动学校发展。每天保证在管理岗位工作八小时以上;当管理和学术出现矛盾时,以管理为主;为全校干部做出表率,以自己的投入带动中层干部的投入;努力提高分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勇于承担责任。分管工作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及时处置,并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和与相关领导沟通,事后上交总结分析报告;轮流参加师生员工接待日工作,事后提出分析研究报告。当接待日工作和其他工作出现矛盾时,以参加接待日工作为先;敢于面对矛盾、困难,积极分析解决,主动承担责任。

 

      5.严格管理分管部门。要严格管理分管单位,准确掌握部门信息,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激发中层干部工作投入的积极性,提高执行力;要敢于批评教育,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强化量化思维,所分管工作都应制定指标,严格督促检查,努力赶超国内水平,提升国际化水平;每半年进行一次分管工作的纵向、横向对比,向学校提交分析报告,并向全校公布。

 

      6.自觉履行请示汇报制度。执行请示汇报制度、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制度等;在西安以外出差须履行请销假手续;重要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校提交专题报告;出席学校重大活动时不借故缺席、请假、中途离场。

 

      7.做团结模范。坚持校领导之间、校领导与分管部门领导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努力创造心情愉悦开展工作的环境;在工作中做到互相沟通、支持、配合、补台;积极为别的同志,别的领域创造平台,形成高效、流畅的工作环境。

 

      8.创新性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以主动作为求发展”的理念,尽个人所能为学校拓展发展空间,崇尚实干,杜绝空谈;立足现实基础,从现有条件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推进工作中创造条件,改善条件,争取条件;反对消极埋怨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不能在分管部门和群众面前发牢骚、说是非。

 

      9.搞好调查研究。紧密追踪国际国内发展信息,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学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举措;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座谈会,主动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所分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不管能不能解决都要有回音,并抓紧时间处理。

 

      10.遵守中央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遵守中央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向组织如实汇报重大事项;正确处理职权、利益、名誉、兼职等方面关系;做到不和教师争学术资源、争课题项目、争物理空间、争个人荣誉;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跑项目、跑课题(代表学校组织项目申报的除外);在财经、招生、重大项目、招标、干部选任等方面要办事公开,不给工作带来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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