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投案自首的最后期限
《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18日 11 版)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张洋)公安部16日召开“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刘金国强调,各警种各部门要切实把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细致、更扎实,努力使“猎狐2014”专项行动取得更大的效果。
据了解,“猎狐2014”专项行动启动近4个月以来,已先后从美国、泰国、中国香港等5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88名。其中,抓获潜逃十年以上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1名,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抓获84名,有126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已经明确12月1日是主动投案自首的最后期限,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应紧紧抓住这一最后期限,尽快主动投案自首,自首人员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在此期间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尽最大努力将其缉捕归案,并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