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字数:771 《陕西日报》(2016年9月14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 董渺)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对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持之以恒纠正节日期间“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加压,抓好本级督促下级,对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谋划早部署,严督实导,务求实效,确保责任落实,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要强化社会监督,畅通和拓宽举报渠道,公开举报受理方式,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线索,用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作风建设的正能量。开展明察暗访,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活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等顽瘴痼疾组织专项检查,巩固纠风工作成果。高度关注奢靡享乐问题新动向,压缩“四风”问题隐身变异的空间,对其花样翻新严查快办,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选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强化警示震慑。对节日期间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应落实中央纪委要求,原则上都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知耻知止氛围。
通知要求,要坚守责任担当,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持续释放执纪全面从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纠正“四风”工作不部署不落实或者“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