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文章字数:744     《陕西日报》(2016061701版)

 

 

    本报讯 (记者 董渺 通讯员 杨江伟)616日下午,省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相关精神,审议通过我省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研究了我省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有关工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郭永平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毛万春出席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杜航伟,省高院院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阎庆文,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胡太平以及纪检、审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郭永平指出,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大家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断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郭永平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规范办案协作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运行机制。要认真落实“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前必须先给予纪律处分”的要求,做好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等问题的清理工作和组织处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能,坚持法纪原则,扎实做好我省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毛万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打好组合拳,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反腐败工作的配合、衔接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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