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兵
《 人民日报 》( 2016年04月19日 17 版)
近来在违纪干部的案件通报中,一种定性结论引人关注:一些干部顶风违纪,并且在接受组织审查时采用多种手段“对抗组织审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高压态势不减,作风建设越抓越紧,居然仍有人敢“对抗组织审查”,真是吃了“豹子胆”。
“对抗组织审查”者并非个案。仅今年以来,通报的此类案例就有不少:山西省经信委原总工程师、党组成员杨永辉,太原市阳曲县委原书记吕荣“通过串通造假、转移赃款、伪造证据等手段,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资委原党组副书记、主任曹鲁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河北省委委员、承德市委原书记郑雪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广东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泽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对抗组织审查……无论是串通造假、转移赃款还是伪造证据,其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恶劣程度令人咋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迹暴露,不是坦诚接受调查,反而继续对组织“耍手段”“使心眼儿”,哪里还有点党员的样子?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有串供或者伪造证据等5种情况的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严重者开除党籍。
透视这些“对抗组织审查”者的内心,党纪意识之淡薄可见一斑。事实上,这些走上歧途的党员领导干部,很多都是从基层岗位一步一步历练而来,其身为普通党员时尚能守法遵纪,而一旦走上领导岗位,手握权力,就往往将纪律抛诸脑后,对党忠诚老实仅是口头说说而已。长此以往,党性变质,纪律生疏。
“对抗组织审查”者的可悲之处在于,非但不及时收手,老老实实地接受纪律的处理,而且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组织的苦心。党组织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易,那些违纪的领导干部接受审查、受到处理,打在干部身上,疼在组织心里。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落马,组织受到的损害比干部本身更大。
纪律和规矩之于干部,是约束更是保护。我们党早就确定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从抓作风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调经常性咬耳扯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纪律审查时则首先要求干部重温党章和入党申请书,等等,这都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保护和关爱。然而,那些对抗组织审查者不仅不能体会到这副“苦口良药”,反而“讳疾忌医”,不珍惜组织上给予的机会,甚至千方百计对抗组织审查以期逃脱罪责,这就是典型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对党忠诚老实,是每一名党员、干部为人为政的基本准则。这份忠诚老实既要求其践行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宗旨,也要求其在犯错误受审查时能够对组织坦白交代。正视自己的错误,勇于担责,改过自新,这是尚有党性的具体体现。事实证明,主动接受组织处理,才能避免滑向歧途;对抗组织审查,无异于作茧自缚,只会摔得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