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要求公务人员做到“五个严禁”

 

《安康日报》(2014430日 01版)

 

  本报讯(通讯员 奚小莉)“五一”将至,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病”易发多发现象,市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重点开展“五个严禁”专项检查。

 

  424日,市纪委印发《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制定“五一”期间狠刹不正之风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严明“五个严禁”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过节行为的监督:一是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二是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三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四是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五是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同时,继续抓好狠刹“五股歪风”工作,切实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组成多个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铁面执纪问责。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06001643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