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多举措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发挥监督服务职能效果好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网站  2014124

http://www.snedu.gov.cn/jynews/rdjj/201412/04/45364.html

 

      近年来,安康学院一直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该院中心工作,以维护财经秩序、规范经济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积极履行审计职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逐步拓宽审计领域,求真务实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内部审计规范运行。一是该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不仅将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大基建投资、重要审计事项及时听取汇报、集体研究。而且将审计工作列入该院每年工作要点,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安排与指导。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审计工作,指导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经常听取审计汇报,解决审计困难和问题,及时批复审计报告,全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充分调动和发挥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审计机构健全。根据自身发展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将审计工作从原来的纪、监、审合署办公单列出来,设立审计处,下设财务审计科和工程审计科,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为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内部审计制度逐步完善。结合实际,先后出台《安康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安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暂行办法》《安康学院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安康学院新校区工程建设审计暂行办法》等制度,健全报审审批制度、审前汇报制度,规范审计工作基本程序等基础性工作。对规范审计工作、促进内部管理、扩大审计影响、保证工作效率起到积极的作用。

 

      ——围绕中心,把握重点,内审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工程审计效益明显。该院在新校区建设期间,把工程审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审计处两名工作人员全部抽调到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监审办公室,参与新校区建设的全程审计监督。在工程预算编制与审核、造价控制等方面努力发挥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促进该院新校区一期建设的顺利完成。近三年该院工程审计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及审核75项,涉及资金5.7亿元;完成基建工程结算审计100项,送审金额1.1亿元,审减金额814万元;完成基建工程预算审计25项,送审金额 942万元,审减246万元。二是审计监督范围逐步扩大。近三年,该院在审计工作方面,抓好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问题审计的同时,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监督与服务功能。认真做好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参与工程招标、商务谈判、市场询价、竣工验收、合同审查、物资采购等审计监督事项。

 

      ——创新思路,确保实效,审计质量逐步提高。近几年,为提高建设资金效益、保证建设资金安全,该院在基建审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一是工程预算采用复式标底编制。即对较大的工程项目,同时选取两家工程造价公司编制标底,两家互不知晓,又互相制约,编制完成后在审计处的主持下逐项进行核对,查找问题、修正错误,既对编制单位进行有效控制,也保证了清单及限价的准确性。二是参与工程预算编制过程,改事后审核为事前控制。三是造价管理上坚持“三个分离(工程管理与造价管理分离、招标代理与限价编制分离、施工企业选择与限价编制时间分离)”制度。保证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做出一个合理的工程预算,防范招标代理企业在最高限价上与施工企业串通,降低了造价作弊、串标、围标的风险,阻止施工企业与造价编制企业串通的风险,堵塞了报价作弊的漏洞。四是对大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实行多重监督。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特别是对工程量及变更进行核实并出具初审报告;标底编制单位必须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委托中介机构正式审计;审计中加大对工程量的现场复核力度。通过多重监督,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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