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学校组织拟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考、党委书记王国良,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主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闵小平到考场巡视。
本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是根据《处科级干部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安排和《安康学院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行,试题由安康市纪委按规定从全省题库抽取,由我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参加本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人员,是经党委会议确定并正在公示期中的拟任处级领导干部,其中党员11名,非党或民主党派4人。考试重点考察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刑法》、《行政监察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30多项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
根据规定,考试完毕当天,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阅评卷工作,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达到规定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