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10月20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康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报请省委高教工委、中共安康市委批准,定于2016年12月上旬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康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大会主要议程有四项,一是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安康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安康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中国共产党安康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四是选举中国共产党安康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围绕党代会的各项工作正按照计划安排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