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 谢玉玺
(2016年9月22日)
一、纪检工作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一)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
三项主要任务:①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②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③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五项经常性工作:①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②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③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⑤保障党员的权利。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4条
(二)学校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1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和督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制度,纠正不正之风,协调和监督院务公开,推进依法治院和民主管理。
3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考核和拟提任领导干部的考察,负责廉政鉴定工作。
4受理学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纪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
5协助学校党委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检查指导学校各党总支、 党支部的纪检工作。—— 摘自《安康学院纪委工作暂行规定 》第17条
(三)纪检委员的职责和任务
1对党员和党总支、党支部成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实行监督;
2在党总支、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了解并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反映本部门党员遵纪守法及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提请同级党组织讨论研究本部门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3协助学校纪委和党总支、党支部检查处理或复查同级党组织内党员违纪 案件,协助同级党组织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4受理所属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并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学院纪委反映;
5参加同级党组织和行政方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接受纪检工作业务培训;
6完成学院纪委和同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党纪工作事项。—— 摘自《安康学院纪委工作暂行规定 》第18条
二、做好纪检委员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强化能力,真正体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1.学理论。重点是学总书记重要讲话、学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
2.学业务。重点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建议学习目录(见附件一)。
3.关注阵地。应关注中纪委网站,特别是“学思践悟”栏目,关注学校纪委监察处网页,内容多、更新快,关注《安康学院报》首页的纪委与宣传部合办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专栏”。
4.强化交流。全体纪检委员都要加入学校纪检干部QQ群(344068694),文件传送、工作安排和学习交流。
(二)明确任务、履职尽责
1.以三个文件(学校“两个责任”实施意见、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依据,督促协助党总支或党支部积极推进党建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有计划、有自查、有总结。
“各二级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任务清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专人具体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三位一体”考核时进行总结”。 ——党发〔2015〕50号
“要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贯彻落实”。——《安康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否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位。
学校党政“一把手”与班子副职、班子副职与其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部门和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与其班子副职,部门和二级学院班子副职与分管的科室负责人都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持续传导压力。——《安康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3)是否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式管理。 (见附件二)
2016年对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安康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协助党总支或党支部强化纪律教育、加强纪律检查。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在本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好动;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如专家讲座、廉政文化活动等 。
(2)强化对党章、党规党纪的监督检查。
根据2015年7月及2016年6月学校检查及反馈情况,协助党总支或党支部加强对党费收缴、支部组织生活、党员发展、党政联席会议执行等情况的监督及整改,学校将进行抽查。
(3)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王岐山《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严是爱,松是害。——习近平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早纠正。
3.协助党总支或党支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对已确定的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回头望”。
对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党发〔2012〕43号)进行自查; 对风险防控点不准确的进行调整; 完善措施、完善程序、完善制度。
(2)强化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2016年对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调研,逐步完善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 ——《安康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4.率先垂范,从我做起。
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各级纪委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习近平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1)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2)强化学习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3)强化纪律意识,争做忠诚卫士.
附件一:建议学习目录
1.《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党发〔2015〕50号
2.《安康学院纪委书记约谈办法》 党发〔2015〕51号
3.《安康学院纪委谈话工作制度(试行)》(校纪发〔2013〕3号
4.《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5.《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校党发﹝2015﹞62号);
6.《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校党发﹝2015﹞64号);
7.关于印发《安康学院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校党发﹝2015﹞24号)
8.《安康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式管理实施方案》(校纪发〔2012〕3号)
9.《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党发〔2012〕43号)
10.《安康学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康学院发[2008]49号)
11.《安康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康学院发[2006]29号)
12.《廉政新规定》(安康学院纪委2014年汇编)
附件二:党风廉政建设台账管理的内容(见校纪发〔2012〕3号)
1.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的情况;
2.本年度反腐倡廉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3.领导干部落实“五个一”情况;
4.按要求参加上级召集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情况;
5.完成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办理情况;
6.在市、校级以上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作经验介绍或书面交流情况;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情况;
8.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针对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各院系、各院系、各部门发出函询或质询,各院系、各部门查明原因并及时书面回复情况;
9.年度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纪委、教育部纪检组、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纪工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学校党委、学校行政、学校纪委等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情况;
10.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1.民主生活会落实情况;
12.反腐倡廉制定落实及创新情况。
附件三:领导干部落实“五个一”内容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
3.听一次所管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
4.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5.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