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动员大会

        10月17日下午,学院在图书馆多功能厅召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动员大会,在校的学院领导王兴林、胡鸿晓、闵小平、向纪明及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大会由党委副书记胡鸿晓主持。

        向纪明副院长宣读了陕西省委教育纪工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我院《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对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安排,我院自查工作主要包括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将于2011年10月30日结束。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闵小平作了动员讲话。闵小平指出,《廉政准则》是规范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其颁布和实施,是推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保障。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闵小平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强化廉洁从政的自觉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日常学习、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推动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抓好业务的同时抓好廉政工作,以保证贯彻执行各项廉政规定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习惯;不断强化廉洁从政的服务意识,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要求内化到日常工作中,增强为师生员工服务的自觉性,实现廉政与勤政、工作连接性与工作实效性的统一;不断强化廉洁从政的创新意识,自觉地把思想认识和制度建设从那些不合时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套路中解放出来,不断探索贯彻执行各项廉政规定的学习、监督、考核和惩处制度,形成具有特色的制度执行体系。

        闵小平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学院部署,认真组织抓好《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闵小平指出,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作为党性修养、品行修持的必要途径,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探索切实可行的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约束领导干部从政从教行为的长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闵小平强调指出,通过此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准则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把《廉政准则》作为行动准则和处事指南,带头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特别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树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王兴林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学院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在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日益紧密、发生经济活动较多的新时期,加强全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更显重要。关键是执行,核心是执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对照《廉政准则》逐条逐项做好自查,在自查中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职责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胡鸿晓在总结时指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如不廉正,则不能服众,不能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研讨,寻找对策,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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