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学校纪委下发通知,就严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重申“十个严禁”,要求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党总支、直属机关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本单位内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通过打招呼、提要求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