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2009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推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为抓手和突破口,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20 08年以来新增320亿元中、省投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3310个项目进行抽查,促进了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对各项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我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涉及资金403.7亿元,促进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真正使群众得到实惠。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援建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所有用于重建的援建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对全省接收的11亿余元捐赠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全省首批恢复重建的10 7个中小学项目和4个重灾县(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878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加强对宏观调控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就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方面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2008年以来供应的1147宗建设用地逐一清查,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6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31件,挂牌督办108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各类责任事故 110起;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开展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房地产项目1086项,纠正了一些违规违纪问题。

  ――积极推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2009年是省纪委常委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在全省重点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等五项制度,并以此引领和带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有效发挥了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积极作用。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省共建立24336个,占全省行政村的89.4%,弥补了现行村民自治组织架构中的制度性缺陷,受到中央纪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中央纪委进行了调研和总结,以监察部名义提出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建立村务监督机构的立法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中予以采纳,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修正案,正在向全国征求意见。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4050名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向市、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185名市级领导干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述职述廉,共收集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860条,制定整改落实方案1510 个,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267件(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共对19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全省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率达100%,实行县以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共接访11007人(次),受理信访问题10749件,办结率86.5%,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8898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7人因考试不合格被暂缓提拔任用。

  ――坚持教育和监督相结合,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弘扬良好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举办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班145期,培训领导干部8000多名,对省直部门106名关键岗位处长进行了廉政培训;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建立廉政教育基地86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19个,开展了廉政公益广告的展播活动;开办纪检监察网站81个,初步建立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研判、报送和处理制度,拓宽了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全省车辆运行经费同比下降39%,因公出国(境)经费同比下降50%,接待费同比下降10%,水电油等一般性行政费用同比下降36%。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巡视工作进一步推进,制定下发了《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具体规定》,对24个地区、单位进行了重点巡视,对4个单位进行了延伸巡视。1353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对66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问责,对新提拔的39名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825名拟提拔对象作出廉政鉴定,对891 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3006人实施了警示训诫。农村、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查办案件工作稳步推进,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279件(次);初核6033件;立案3764 件;结案37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84人,其中市厅级12人,县处级94人;移送司法机关108人;通过办案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356万元。查处的重点案件有:华陆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葛雄(正厅级)受贿案、榆林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雷亚星受贿案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18件,涉案金额3000万元。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扎实开展。省、市、县三级分别对投资额在1亿元、10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重点排查,对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全程监督。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的监管,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将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的建筑工程项目、国有单位住宅建设项目纳入公开招标范围。清理“小金库”317个,涉及金额7357万元。

  ――纠风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清理教育违规收费项目149个,清退违规收费570万元。第四批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涉及金额1.9亿元,与政府零售限价相比,平均降幅达35.7%。试点推行乡村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的办法,保证群众用药同质同价。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就业资金的监管不断加强。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涉及金额1963万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节约财政资金8100万元。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开展,群众对政风行风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坚持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深化。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新增12个试点县;对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将工商、地税两大垂管系统纳入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建立健全了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对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部实行电子评标,研究制定了政府网上“阳光采购”实施办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继续加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王瑛先进事迹活动,对全省1705名乡镇纪委书记和118名市县监察局长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本网编辑:A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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