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中出台四个反腐倡廉法规和文件

     郭永平指出,日前,中央集中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反腐倡廉法规和文件。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中央四个法规和文件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推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2009年 2月4日至5日,陕西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提出把今年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把推行“五项制度”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抓手和突破口,以此引领和带动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2月18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定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实施纲要》提出的要求,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从三者关系来看,制度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占主导地位,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之中,不仅教育和监督本身要靠制度来规范,而且教育、监督的实施也要用制度来保证,使教育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监督能够规范化和制度化。


  这“五项制度”: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意识,强化报告制度的约束力。二是在市以下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强化纪委全委会的监督职能。三是在村级试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四是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五是在县乡两级推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06001643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