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题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党委、政府超人数陪餐、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问题。2016年至2017年,该镇部分单位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不认真不到位,超人数陪餐73批,超标准接待175批,无公函接待144批,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该镇党委书记苏永华,镇长张怀明,神木县石峁遗址管理处处长兼高家堡镇党委书记、神木镇原党委书记张凌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马乐兵,镇工会主席王建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追究。

2.延安市志丹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科级侦查员任金荣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金荣利用单位储值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支付7969元,购买酒水支付1.223万元,共计2.0199万元。2018年6月,任金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咸阳市武功县民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该局以值班费、加班费名义,违规给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5.274万元。2018年6月,该局原副局长张封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汉中市勉县信用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李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中秋节前,李英接受服务对象委托他人所送飞天茅台酒一箱,价值5600元。2018年5月,李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礼品折现后被收缴。

5.铜川市第一中学教学二处主任白军祥借操办儿子婚礼之机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5月,白军祥为儿子操办婚礼过程中,违规收受161名教职工所送礼金,共计3.6万元。2018年6月,白军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6.渭南市临渭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该党支部借赴宝鸡眉县进行红色教育之机,绕道红河谷森林公园游玩,花费公款共计2605元。2018年3月,该支部书记刘文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已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6起问题中,有的执行制度规定流于形式,长期违规接待;有的假公济私、私车公养;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利用职务影响,违规收受节礼;有的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有的借考察学习之机,绕道公款旅游。这些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党的纪律,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关乎人心向背的高度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引导党员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行为,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际行动推动节日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坚持抓节点抓重点,把纠正节日期间的“四风”与全省正在开展的“3+X”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问题发现能力,紧盯易发问题、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开展明查暗访,强化警示震慑,促进行为自觉。对无视纪律规矩、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线索,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有职不履、有责不尽,或抓作风建设只表态不落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追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查究“四风”不严、执纪宽松软的,严肃问责。要加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照纪律和相关制度规定,解读剖析典型案例,提高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把纠“四风”树新风一起抓,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自觉。(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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