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51日 星期一   第1版:要闻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查顶风违纪问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陕纪轩

 

本报讯 “五一”前夕,陕西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查顶风违纪问题,确保“五一”期间廉洁过节。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文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5月,马文借新城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年会在延安召开之机,组织单位45名干部职工在参会途中,前往壶口瀑布、南泥湾、黄帝陵等景区参观,花费公款2.9万元。20173月,马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咸阳市淳化县科技局局长杨小成私车公养和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45月至201610月,杨小成先后报销其家人电话费1400元,201411月至20168月报销私家车违章罚款1000元、商业保险4415元,20159月报销个人餐费1946元。20173月,杨小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延安市子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张秦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3月,张秦林以办案加班为名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补助共计9800元;20169月,以办案加班为名给单位20名干部职工发放补助共计1万元。20173月,张秦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其他3起问题分别是: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规划站副站长熊文忠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霍贤国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渭南市临渭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王战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严肃处理。

 

(陕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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