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20140429期 >> 第6版:要 闻
中央纪委通报一周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我省又有9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被通报
本报讯 (记者 冯晓荣)4月28日,中央纪委对4月21日至25日期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7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每周例行通报。我省9起案件位列其中。
这9起案件是:
1.王殿云,延安市甘泉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因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近日被诫勉谈话。
2.赵生明,榆林市横山县白界乡卫生院院长,因节日期间滥发物品,近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马耀斌,榆林市横山县石湾林站站长,因擅自延长春节假期时间,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冯永华,榆林市横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林兆丰,西安市莲湖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因违规发放补助,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孟庆芳,西安市莲湖区交管站行政办主任,因违规发放补助,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马建平,渭南市临渭区安监局干部,因值班期间擅离岗位,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王勇,渭南市蒲城县住建局一中队司机,因违反公车使用规定,近日被停职,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王公民,渭南市蒲城县住建局一中队中队长,因车辆管理不严,致使下属私自用车,近日受停职一个月处分,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
9.赵兴武,汉中市略阳县金家河镇三叉子村支部书记,因乔迁新居,大操大办喜宴,收受礼金,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