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党委关于严守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中秋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等节点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现就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纪律要求,强调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务必做到令行禁止

 

    各单位要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紧盯中秋节、教师节、开学等重要节点,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简称“六条禁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安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简称“九个严禁”)等文件精神和纪律要求,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在关键节点主动、及时提醒,使每一位同志形成坚决抵制“四风”的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纪律规定,既要当好反对“四风”的宣传者、监督者,更要当好示范者,从严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各单位要针对“四风”问题,重申各项纪律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全体教师自觉拒收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在新学期开始之际,展示新气象、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加强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严肃查处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凡是发生在本单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查直办,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还要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今年教师节走访慰问活动,学校层面由人事处(离退休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从严控制范围,重点走访慰问学校各条战线有突出贡献的老同志和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代表。各院系也可通过适当的形式,从严控制范围,重点走访慰问本院系的老同志和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代表。

 

 

校党政办

201494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06001643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